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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娘, 您吃吧,我吃过了的,现在我也挣钱了,条件好了, 您多吃点儿吧。”
或许是因为体型问题,第一次见到这个瘦得脱了形的女人,除了害怕之外,就觉得对方更像是饿的, 郑嘉轩见过饿死的人,皮包骨头的样子,身上好像一点儿肉都没有了, 女人要强一些, 却也没好到哪里去。
见郑嘉轩的推拒,女人犹豫了一下, 把东西放到一旁窗台上, 说:“好,我一会儿吃。”
两人说话间, 能够听到外头突然传来一些声音, 很杂乱的声音,各种刺耳。
这是怎么回事?
郑嘉轩往外探了探头, 他在第一次见到这里的时候就听到过其中的一些声音,当时的那种害怕犹然于心, 就好像是条件反射, 再次听到这样的声音, 他的心就提了起来。
女人按住他,不要他起身,说:“你睡吧,我下去看看。早点儿睡,明天还要上班呐。”
郑嘉轩总觉得这个世界跟现实世界属于同一个方位的不同投影,如果乱动就好像是弄乱了方位坐标,很可能无法再见到现实世界了,所以他对这个世界的态度是十分谨慎的,从来没有离开过床,做的最大的动作也只是坐在床上吃东西。
女人似乎也有同样的感觉,从没有叫他起身去过哪里,也正是因为这样,让那种鬼怪勾魂的感觉少了很多,让郑嘉轩心中更为安定了一些,确定了对方并没有害人的意思。
“知道了,您小心些。”郑嘉轩十分听话地躺下了,却没有马上闭上眼睛,看着那扇门关上,隔绝了外面的光线,一瞬间好像连外面的声音都停住了片刻。
杂音很快再次响起,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,郑嘉轩精神有些发散,正准备再次凝聚精神力护罩,露在被子外面的手突然被捉住了,他怔了一下,抬眼就看到一双血洞的眼盯着他。
一个头发顺滑的小女孩儿,干瘦的脸上眼睛的位置只剩下了黑乎乎的血洞,看着他,咧嘴一笑,口中呼出冰冷的气:“哥哥,陪我玩儿嘛,下来陪我玩儿!”
她不光说,还用力拉,冰凉的手如同爪子一样几乎感觉不到肉的存在,皮包骨头的手是淡青色的,看着便不似人形的可怖,而那力道,几乎不是人能够抗拒的。
郑嘉轩一时不防备,被她拉得偏了半个身子,差点儿被她拉下床去,精神力下意识便开始了攻击,然后耳边便是小女孩儿的惊声尖叫,那刺耳的声音好像某种音波攻击一样让人的脑子都要昏过去了。
幸好郑嘉轩还有精神力,并不算是真正的普通人,趁着她抱头尖叫的时候,迅速调整了自己的身体,坐在了床上,也向着外头喊“娘”,他自认成人了,但是这种遇事叫娘的做法还真是无奈之举。
他认得这个小女孩儿的声音,曾经很多次都听到这个叫做“阿囡”的吵着要玩儿。
女人来得很快,一阵风一样,完全没有掩饰直接出现在门内,根本没有开门的工序,她看了一眼现状,先是一把把小女孩儿搂在怀中,捂住她的脑袋,不让她那可怖的面容见人,然后就是看郑嘉轩,一眼就看到了他手腕上那个乌黑的手印,脸色一下阴沉下来了。
郑嘉轩不敢放出太多的精神力,这会儿把精神力都收敛起来了,也就不知道女人是怎样动作的,只见她捂了一下,然后那小女孩儿就从她的怀中消失了。
这些动作黑暗中应该是无人能够看到的,郑嘉轩仰仗精神力能够看到一些,却也看不清楚。
下一刻,女人的身影消失,然后门打开,她的影子出现投射到被子上,脸上带着些微的笑容走进来,如同第一次那样问:“怎么了,做噩梦了?”
郑嘉轩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看了看周围,自然是看不到小女孩儿影子的,然后他就说:“刚才有个人拉我… …”他说着就要抬起手腕,女人快步走过来,抚了一下他的手腕,恰好捉在黑手印的位置,等她的手拿开,那里已经没有任何的痕迹了。
“啊,可能真的是噩梦。”郑嘉轩没有多说,他不知道这种状况如果戳破会怎样,如果一开始他并不是在这样的世界醒来,可能一切就好说多了,但他那时候以为这里是正常,并没有发出疑问,后来的任何疑问也都不应该再发声了。
“没事儿了,早点儿睡,明天还要上班呐。”女人再次叮嘱了一声,这一次她看着郑嘉轩躺下闭上了眼睛,然后给他拉平被子,掖了掖被角。
郑嘉轩一会儿就睡着了,直到天明,都没有做梦。
白天醒来的时候看了一下,手上是真的没有了那个手印,精神力探查过去能够感觉到一些阴凉的气息,却并不伤人。
“今天有雨,多穿点儿。”郑婶子习惯了一大早就起来收拾卫生,哪怕儿子大了,她还是早早起来叫他起床,帮着披个衣服擦把脸。
郑嘉轩和郑嘉谦郑嘉翼住在一起,他现在年龄大了,顶多是被郑婶子披上一件衣裳,她的精力更多地还是放在那两个身上,郑嘉谦有些不耐烦地应了,郑嘉翼吵着要穿他的小胶鞋。
这年头胶鞋也是个稀罕物,一般都是大人有,小孩子没有穿的,多是光着脚丫子到处跑。
郑嘉轩觉得现在的雨水还是挺凉的,上次刚好随着老外去胶鞋厂转了一圈儿,就跟他们特意定了三双小一点儿的胶鞋,也没什么鞋号,郑嘉谦穿可能刚好,郑彩和郑嘉翼穿就大了些。
就这,也算是独一份儿的了,郑嘉翼就特别欢喜,当天就想穿,被郑嘉轩拦了,自那之后他就天天盼着下雨,今天可算是被他逮到了。
“好好好。”郑婶子很是无奈地应了,翻找出那双鞋子来,没有彩色,单纯的黑色胶鞋又并没有精致的做工,还有些大,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好看,但郑嘉翼却像是逮到了新鲜的玩具,穿上之后就开始噔噔噔地跑,一溜烟跑下了楼。
现在是郑嘉谦每天带着他上学,两人上学的地方相隔不远,一起走也是个伴儿,或许是因为有了弟弟要带,郑嘉谦看着也稳重了一些,知道操心事情了。
郑彩那边儿是郑嘉轩坐着黄包车亲自送的,他其实有点儿不好意思,人家车夫一把年龄了还要拉两个人跑,实在是辛苦钱,他倒是想让对方只接送郑彩,但车夫也不同意,可能是金城那边儿说好了,他这里才是大头。
若想要再雇一个车分别接送两人,费用又实在是有些大,郑婶子更是说什么都不同意,一说就不让郑彩上学了。
郑彩早就想上学,如今难得有机会,是万不肯不去的,最后闹得只能辛苦车夫了。
他跑着送郑彩去了学校,然后再跑着送郑嘉轩去上班,幸好两个地方也还算是顺路,不用跑太多的冤枉路。
下班的时候郑嘉轩碰到了金城,对方是特意来找他的,说话间还有些不好意思,是专门为了求药。
“上次那个药还有没,我… …我这里是专门求药来了,实在是有些急用。”
这会儿已经不下雨了,天却还是阴着,地上的积水甚多,路面到底算不得平整,金城的裤腿儿挽起来,一双皮凉鞋早就透了水,走在半干的路面上留下一个湿脚印,他的头发还有些潮,也不知道是淋了雨,还是出了汗。
“现成的没有,走吧,去药材铺子抓点儿药,我现配好了。”郑嘉轩也不吝啬,药到底是救人用的,至于这救的人是好是坏,那也不关他事了,总是他没有伤人害命就可以了。
金城闻言露出笑容来,张口就道:“总是麻烦先生了。”
听到他又叫起来“先生”,郑嘉轩也没再驳他,自他离开老外身边,高升之后,两人的联系虽然还有,但对方这个“先生”却是落到了口上,或许这也是他们这些人的品质体现,重义重恩,这般表现出来,大约也是加分项。
想到这一层,郑嘉轩也就没有再反驳对方称呼问题。
“没事儿。”
从药铺出来的时候,郑嘉轩就要跟金城告辞,让他快点儿去救人,两人正说着话,就听到有人叫“哥哥”。
郑嘉轩没有回头,却看到金城盯着巷子里目光凝重,他回头去看,便看到一颗头昂起来冲着他笑,又叫了一声“哥哥”。
那分明是个男性乞丐模样,蓬头垢面的,一口黑牙露出来几乎都可以闻到恶臭,但那声音却清脆得好像… …
“别过去,我过去看看。”金城谨慎地摸出了腰上别的枪,手枪是很老旧的那种,他的操作却很熟练,走过去几步,看到的就是那乞丐扭着身子爬起来的样子,他的双腿是废掉的,所以动作很古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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