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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渐行渐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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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显而易见的,严嘉并没有因为一顿饭,而和齐临搞好关系。

    实际上,为了自己的食欲着想,她也打消了和他友好相处的打算,只希望井水不犯河水,能相安无事,不被他不走寻常路的行为举止弄得撞豆腐就好。

    而齐临那边,大致忙于做他的研究,一连几天似乎都没有再下楼,饭菜照旧是张阿姨送上去的。那种惊吓访客的事情,更是没有再发生过。

    严嘉舒了口气,终于开始安安心心研读博物馆藏品。

    这天,她到达博物馆,到展厅检查了一番藏品后,回到走廊尽头的办公室,正准备开始一天的研读工作。忽然隐约听到有类似羊叫的声音。

    她从书卷里抬头,不可思议地皱皱眉,这里是大都市,牛羊的存在方式,基本上只可能是在菜市场或者超市的肉类摊位,怎么会冒出来活生生的羊,而且还是她能听见的范围里。

    在她开始对自己的耳朵产生自我怀疑时,忽然又听到几声拉长的羊叫。这一次,严嘉不仅确定了自己没有听错,还大致辨别出了位置。

    她起身飞快走到后院,果然见院中央,拴着一只活蹦乱跳的山羊,张阿姨正在给它喂菜叶。

    “张阿姨,这羊是哪里来的?”严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    张阿姨抬头看向她:“是齐临先生不知从哪里弄来的,一早就交代我好好养着。”

    严嘉无语,不知那家伙又要整什么幺蛾子,难不成是心血来潮,养一只羊做宠物

    好在展厅那边几乎听不见后院的动静,大致是不会打扰到参观者。严嘉虽然觉得齐临养只羊在后院,实在很扯淡,但这是他家,只要他没影响到博物馆的运营,她也不能干涉他。只能无奈地摇摇头,离开后院,回了办公室。

    当天中午,齐临终于在时隔几天之后在饭点下了楼。他向来不跟大家一起吃饭,一来是他不算博物馆工作人员,二来是他吃饭野蛮粗鲁,和大家步调很难一致。通常张阿姨都会专门给他准备饭菜,即使不送上楼,他也是自己一个人端着盘在院子中央,坐在他那张吊床上用餐,筷子是很少用的,遇上当天张阿姨给他准备的菜是排骨猪蹄之类,连勺子叉子都舍去,直接用手,完全一副没进化完全的模样。

    当然,他今天下楼,也不是要和大家一起吃饭。只拿了张阿姨为他准备的饭菜,和众人,确切的说是严嘉打过招呼后,便像往常一样,去院内吊床坐着。

    那只被拴在院内的山羊,就在他对面,时不时咩咩叫几声。

    严嘉很从餐厅里,透过门口,很无语地望了他的侧影一眼,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坐在她对面的艾晓玉也探头看了看,嘻嘻笑道:“严嘉,你觉不觉得齐临很有个性想想他的经历,就觉得很酷呢就是不爱理我们。”

    严嘉嗤笑:“内裤的裤吗?”

    她的声音不大,但刚刚能让齐临听见,在她转头去看他时,他恰好侧头看她。在他难以辨别的表情里,严嘉觉得自己还是辨别出了一点不满。

    吃完饭,几个人陆续回到前面工作。

    严嘉穿过院子,路过齐临旁边时,他已经躺在吊床上小憩。她看了眼他,又看了眼那只可怜巴巴的山羊,实在忍不住道:“齐临,要是你想养宠物,可以养只狗或者猫,羊的味道实在不太好闻。”

    齐临睁开眼,大致是因为迎着阳光的缘故,只能是半眯着,她看向上方的严嘉,语气莫名道:“谁说我是养宠物?”

    “那你养它做什么?”

    齐临将手上的书盖在脸上:“不用你管。”

    严嘉当然没再管齐临和他那只羊的事。

    偶尔去后院看到他对着那羊,露出好似奇怪的满足样子,虽然心里疑惑,也没有再去好奇地问个究竟。

    转眼又是一个周日,因为隔日闭馆时间,馆里的几个人,包括舅舅李家裴,都已经早早下班回家,只有严嘉一人留在馆里,继续研究馆里的藏品。

    她每晚下班留在博物馆,倒不是有多努力敬业,而是懒得在晚高峰挤公交车,家里又只有她一人,实在无聊得很,还不如待在博物馆看看资料。

    入夜后的博物馆小楼,安静得掉一根针都能听得清楚。严嘉看得出神时,忽然听得外面走廊,有咚咚咚重重的脚步声,像是走向后院。不用猜也知道是齐临。

    她本没放在心上,可过了一会,从后院传来一声声急促的羊叫。这叫声和平日的叫声,似乎不太一样。

    严嘉将头从书卷中抬起来,皱了皱眉,终于还是起身,疾步走到后院。

    “齐......”她还未叫出齐临的名字来,已经被眼前的场景,惊得说不出一句话。

    只见院子里,齐临蹲在地上,一手拿着一把沾着血的刀,一手拿着一只瓷盆,旁边躺着那只山羊,正抽搐着。羊脖子上咕咕地冒出鲜血,就流在齐临手中那只瓷盆中。

    而在院子中央,则生着一堆篝火。

    严嘉看着那流着血濒死的山羊,本就觉得有些头皮发麻。而此时,齐临听到她出现,转头看了她一眼,将手里那只接着羊血的瓷盆举了举:“喝吗?新鲜的羊血,还是热的,味道挺不错!”

    他说着,自己已经喝了一大口,喝完还满足地砸了咂舌。

    严嘉看着他被微微染红的嘴巴和胡子,胃部一阵翻涌,片刻之后,终于找回语言功能:“齐临,你到底在干什么?”

    语气已经是难以忍受的愠怒。

    “烤羊啊,不是很明显嘛?”齐临已经将手里的瓷盆放在地上,拿着刀的手,划向那只已经死亡的山羊。

    他的动作很娴熟,不几下,一只整羊已经被他处理得干干净净。还难得地顺手将地面冲洗了一遍。

    严嘉站在原地,呆如木鸡,她都不知道自己站在这里,看着这荒谬的场景,是要做什么。

    反应过来,带着自己发麻的头皮,准备要离开,眼不见为净。却又听齐临道:“你前几天请我吃了牛排,我今天请你吃烤羊。”

    严嘉愣了愣。见他已经将整只羊,用木枝穿好,架在篝火上。

    做完这一切,他擦了擦手,看向隔着篝火的严嘉:“我以前生活的一个部落,烤全羊是用来款待贵客和朋友的。我知道你不喜欢我,你们这些文明人都不喜欢我。不过你是第一个和我说那么多话,还请我吃饭的人。所以你是我在文明社会的朋友。”

    他这样说,严嘉倒是有点为刚刚自己对他的厌恶,而觉得愧疚了。

    他的行为方式,在他们这些人看来,确实古怪而不可思议。但是于他来说,可能只是他自小到大,早已养成的习惯。

    她想,他也并不愿意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,也不是不想和这个社会的人做朋友,只是不希望为了融入就改变了自己。

    严嘉想了想,打住了自己准备离开的脚步,表情认真地开口:“齐临,你是齐伯伯的儿子,齐大哥的弟弟,如果你愿意将我当成朋友,我当然很高兴。但是如果你打算在都市里长久生活,我也希望你能稍微遵循一下文明人的生活方式。”

    齐临耸耸肩,有点漫不经心的样子:“虽然你们文明社会规矩多得让人厌恶,不过你说得对,我会试着改变一点的。”

    严嘉看了眼架在篝火上,开始兹兹作响的全羊,笑了笑:“你的款待让我很荣幸。但是这么大只烤羊,我们两个人吃不完。”

    齐临也笑:“没关系,有冰箱,可以留着明天给他们吃。”顿了顿,又道,“文明社会虽然规矩多,但一些发明,我还是很喜欢的。”

    她知道他说的是冰箱。

    齐临将双手将烤羊翻了个方向,不知从哪里拿出一碗酱料和一个刷子,在羊身娴熟利索地刷了一层。

    严嘉饶有兴趣地看着他的动作,刚刚那血腥的画面暂时被她抛至脑后。而烤羊的香味,随着火苗的跳动,一阵一阵传入鼻中。

    “很香。”她不由自主地开口。

    齐临转头看她,火光映照下的双眼,亮得如同黑夜星光,又像是闪着得意的笑意:“我以前在部落的时候,经常做这个,这种酱料也是跟部落的朋友学的。肯定比你们餐馆的味道好。”

    “闻起来好像是这样。”严嘉吸了吸鼻子,不得不认同地点头。

    两人站在篝火边,各自专注地看着兹兹冒油的烤羊几分钟。齐临忽然伸出手,用手中的匕首,轻轻花划了划表面,满意地嗯了一声:“熟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,割下来一小块,掂在手中。大致是太烫手,还抛了两下,又凑到嘴边吹了吹,然后伸到严嘉面前:“给你。”

    严嘉愣了愣。她没有洁癖,但是想到自己没洗手,齐临似乎也没洗手,这样用手直接吃,总觉得还是有点不卫生。

    于是接也不是,拒绝也不是。

    齐临见她没动作,手上又伸了伸:“真的好吃。”

    到底是盛情难却,严嘉终究还是不自在地用手接过那块羊肉,抬头见齐临期待地看着自己,只好硬着头皮,试着咬了一口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?”齐临期待地问道。

    严嘉嚼了几下,香味立刻在口中蔓延,她头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烤肉。边嚼边点头:“很好吃。”

    齐临得意的笑了笑:“我没骗你吧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过了第一关,严嘉也就不再考虑卫生与否的问题,反正想着也算是高温消毒。

    当手艺被认可,齐临对此表示很高兴。又一连给严嘉割了好几块焦香鲜嫩的羊肋肉。

    第一次感受到他的热情,严嘉多少有点不习惯,连连道:“你自己吃。”

    齐临当然不忘自己开动。他割肉的动作熟练,吃起来更是又快又粗鲁。等他一开吃,不几下,一只羊的半边身子肉,就去了一半。

    如果不知道他这是留在他身上野蛮人的风格,大致也算得上爽朗豪放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,他满意地拍拍肚子,忽然想起什么似的,转身钻进厨房,再出来时,手上拿着两罐啤酒,递给严嘉:“虽然文明社会的酒,味道很糟,但也可以凑合。”

    严嘉想了想,从善如流地打开易拉罐,对他举了举:“干杯!”

    “干杯——”说完,他仰头就一口气灌下,而后哐当一声扔在地上,又像是自言自语道,“有旺盛的篝火,有美味的烤羊,如果是在部落,我们就会唱歌跳舞。”

    严嘉还未反应过来,便见他一把脱掉那件破烂的上衣,开始绕着篝火打转,手舞足蹈,口中唱着她听不懂的歌曲,想来是某种土著语。

    院子里没有开灯,但烧得正旺的篝火,足以将齐临照得光亮。

    的上身,是健康狂野的古铜色,并不太壮硕,只有腹部的肌肉,象征着勃发的力量。长发和胡子,更显出他整个人的野性。伴随着风格奇特的歌谣和舞蹈,好像这个人是来自另外的世界。

    严嘉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恍然,好像被带到了很远的地方,她看到羚羊奔跑的草原,看到丛林中背着弓弩的猎人,还有满天的星空。

    直到她意识到,自己似乎被齐临这种不属于都市的野性所迷惑,才猛地回过神来。

    但是她不得不承认,这个时候的齐临,确实有着难以形容的魅力。而这种魅力与外表长相无关,只关乎于他由内而外散发的那种质朴的野性。

    而她也彻底理解他不为人理解的那些行为,因为他的确不属于都市,他怀念的热爱的,塑造他整个人的行为方式的,都是曾经的部落生活。

    但谁又能说,这是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