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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9章 大理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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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三天之后,幽州偏将安禄山丧军辱国事,在大理寺公堂上,三堂会审,正式开始!

    杜九郎一大早,天还没亮就起来了,沐浴更衣,捯饬得特别细致,比参加大朝会还要精细。

    他今天要代表御史台,前往大理寺,参加三堂会审!

    头戴獬豸冠,身穿獬豸袍,大法官的威严油然而生!

    杜九郎收拾停当,一看时间,还早……

    这是时间必须拿捏好了,断然不能早早就过去,要不然的话,现在咱没威严!

    所以,等会吧……

    杜九郎枯坐自家偏厅,面前按捺住自己急迫的心情,焦急等待着,等了半天,一看,怎么还不到一刻钟啊?时间怎么还不到呐?还得半个时辰……再等,困了……

    好了,时间终于到了。

    “老爷,醒醒,醒醒……到时间啦!”

    杜家看门人,上去推醒了杜九郎。

    “老爷,再不出门儿,恐怕就得晚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啊!”

    杜九郎惊了。

    “怎么早点儿叫我!?赶紧的吧!别废话了。”

    一句话怼得杜家看门人腹诽不已,那还不是你的事儿!?大早晨的不让别人睡觉,从三更天就开始折腾,穿上袍子戴上帽子,你就自己跑到偏厅里面找感觉来了,还不让我们来打扰不是吗?你自己睡着了怨谁!?现在又埋怨我们了,忒不讲理!

    不过他身为杜家奴仆,也实在说不出什么来,赶紧安排外边儿套好车马,请自己老爷上车,一路小跑直奔大理寺。

    你看杜九郎在家的时候不着急,路上时候着急,堪称一路狂奔,结果,到了大理寺以后啊,反而又不急了。

    下车以后,稳稳当当地站在马车旁边儿,不动了!

    杜家看门人一看,这还有啥不明白的,得嘞,虽说这一路上跑得也不善,但是也不差这么几步了……

    上前几步,走到大理寺门口,大声通报。

    “我家老爷乃是御史台监察御史杜九郎!

    奉御史大夫李商隐李公之命,今日前来参加三堂会审!”

    大理寺的吏员一听,哎呀你们怎么才来呀?等你们半天啦,赶紧的吧。

    杜家看门人一听,我去,跑了这么半天,感情还是来晚了!?这不是起了个大早,赶了个晚集吗?赶紧告诉老爷去。

    杜九郎听了家中看门人的回禀,冷哼一声,还是没动。

    大理石门口的吏员一见,都迷糊了,这货是怎么回事?你不是代表御史台来参加三堂会审吗,来得晚了也就算了,到了门口怎么还不进去啊?还抬头望天,天上能有啥?日头都老高了,不嫌刺眼吗?

    好在,大理寺终究还是有明白人。

    辛评事。

    见状略略一想,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,心中暗自鄙视,看来谢三郎说得没错,这位杜九郎杜御史,能耐不大、倒是架子不小,不过,他还是满脸笑容的迎了出来。

    出了大理寺大门,步下台阶,足足走了二十多步,笑得心里直翻恶心,这才到了杜九郎的面前。

    “下官大理寺评事辛二,见过杜御史。

    我家少卿袁仁敬袁少卿,早就知道杜御史要代表御史台来参加三堂会审,故而早就安排下官在此等候。

    杜御史,您看天色也不早了,咱们要不就早点进去吧?

    我家袁少卿,刑部张侍郎,兵部刘侍郎,早就恭候多时了……”

    杜九郎一听就惊了,卧槽,三个四品官员,都等我一个呢!?那还说什么啊,赶紧的吧!

    他的脚都抬起来了,就要赶紧进去,却突然又放下了。

    他想起来了,他现在不仅仅是一个正八品上的监察御史,而是代表这整个御史台的杜九郎!

    这要是李尚隐,会怎么样!?卢奕呢,梁升卿呢!?甚至要是把谢三郎换到他现在的位置上,难道也会着急忙慌地跑进去吗!?

    不会!

    想到这里,杜九郎稳了稳心神,学着梁升卿的面无表情,缓缓提步,走出一种李尚隐的虎步龙行,缓缓地走向大理寺的大门。

    辛评事一见他这个德行,不由得哭笑不得,也没别的辙,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杜九郎的后面。

    一共二十多步的距离,竟然让杜九郎走了小半刻钟。

    大理寺门口的吏员们,都傻了。

    这位监察御史……腿脚不好……吧?

    这亦步亦趋的,怕不是个瘸子?

    当然,也有聪明点的,配合上刚才杜九郎刚才的做派,已经猜出来了,这货就是诚心拿捏架子呢!

    直到杜九郎和辛评事进入了大理寺的大门,一众吏员却忍不住纷纷嗤笑。

    “我还纳闷呢,御史台的御史老爷们,怎么走道都这样啊?现在想想,这位杜御史,怕不是有意在模仿御史大夫李尚隐李大夫走路的方式吧……嘿嘿嘿,就学了个慢,没学着稳……这是啥?画虎不成反类犬?”

    “嘿嘿嘿……别这么说别这么说,你忘了,人家汜水谢三郎也是御史台的监察御史,人家这么走道吗?”

    “嘿嘿,也对……

    不过话说回来,人家李尚隐是什么人物?御史大夫,在朝中号称半相,那是有名的朝堂大佬之一,又是这位杜御史的顶头上司,人家杜御史学学李大夫的走路,也是正常……

    不过他可能就没想过,李大夫如今也年届五十了,快慢沉稳,自然由心……

    他杜九郎呢,不过是二十余岁的年轻人,区区正八品下的监察御史而已,也敢这么龙行虎步的……

    好,他龙行虎步,威严无比,自然能够震慑咱们这一群连品级都没有的吏员,只是不知道,他进了大理寺,面对咱家少卿,堂堂的朝廷四品命官,还能不能走出这股子威严来?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…还威严?让咱家少卿,和刑部,兵部两位侍郎,一共三位四品大员等他一个小小的监察御史,还能威严,哼,不尿了裤子,就算他杜九郎憋得好!”

    “哎呀,怪不得人们常说,御史台之中,上上下下二十多个御史里面,只有这位杜九郎最是废物,一开始的时候,我还以为因为监斩张氏兄弟的案子,正好撞到了汜水谢三郎的手上,也算是非战之过吧,人家汜水谢三郎是什么人物,总不能败在他的手上,就说杜九郎是废物吧……嘿嘿,今日一见,废物果然还是有原因的……”

    大理寺门口的这群吏员,也算是见多识广了,尤其对同为三法司之一的御史台很是关注,聊起来之后,一个个毒舌得厉害,这也就是杜九郎已经进了大理寺的大门,要是没进去,听到这帮吏员的议论,估计能气得当场脑淤血喽。

    不说一众吏员如何议论,只说杜九郎,步入大理寺之后,心情很是激荡。

    大理寺,乃是大唐三法司之一,主要职责,审理京都各县徒刑以上的案件,复核刑部判罚的死刑。

    说白了,就是京城的“大案、要案”都需要大理寺进行审理,全国范围内的“大案、要案”都要到大理寺来复核。

    真要是说起来,这个职责,本身就侵占了尚书省刑部的一部分职责。

    具体说起来,有点绕,都别急哈。

    先说分级,一共是两个分级。

    第一个,大唐刑罚的分级,五级,笞刑、杖刑、徒刑、流刑、死刑。

    第二个,大唐行政级别的划分,仅以律法管理这个角度来说,县级,州府级,国家级。

    说现在有个人犯了法,县衙门把人捉拿归案,县令也好,县尉也好,拿出卷宗一看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判罚吧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就涉及到刑罚的分级了。

    轻罪,判笞刑也好,判杖刑也罢,反正就是打板子,不管大板子还是小板子吧,县令就能直接宣判。

    重罪,需要判罚徒刑以上的那种,这个级别的罪犯,县衙就无权宣判了。

    怎么办?

    出具初步的判罚意见,上报!

    上报给州府,州府拿过来,先看卷宗,后看县衙门出具的初步判罚意见。

    一看徒刑,嗯,这个咱这儿就能办!

    州刺史也好,府尹也罢,大笔一挥,徒刑可以,就这么判罚吧。

    自有公文上传下达。

    下达,把州刺史或者府尹的判罚意见给县衙门,由县衙负责实施,说白了,判了徒刑,就是让犯人“劳动改造”,具体地点,就是案发的县城范围。当然,也可能有其他的职位,那就由县衙出人,把罪犯押解到制定的地点去服役。

    上传,徒刑也好,笞刑、杖刑也好,这些案子,无论大小,无论你能不能判决,只要是判了,就得上报给刑部,请刑部复核,一般情况下,要是没有冤假错案,基本就是个备案,要是被刑部复核出毛病来,那就发回来重审重判,不过徒刑以下的案子,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。

    再回到刚才的流程节点上。

    县衙上报处理意见,到了州府,州府一看,流刑,或者死刑,这个麻烦了,咱们这儿不能判了。

    但是,不能判也不能直接把公文上报给刑部,一级公文传递,得有一级公文传递的职责,具体到这件事情上,州府地审核一下案情,看看是不是有所疏漏,要是有的话,就案子打回去重审,要是没有的话,附属处理意见,然后再上报给刑部。

    刑部接到卷宗之后,该怎么宣判就怎么宣判,该是流刑就是流刑,该是死刑就是死刑。

    这还不算完。

    因为流刑以上,在大唐就算是大案、要案了,这样的案子,不管发生在哪里,为了防止刑部滥用职权,还得把案卷传递给大理寺,请大理寺进行复核。

    要是流刑还好,大理寺复核完了,确认了,就算是流程走完了。

    要是死刑,更麻烦,大理寺复核一遍还不算完,还得上报门下省,由门下省出面审核一遍,同样没有问题的情况下,再上报给天子,天子确认了,死刑的案子才算是走完了流程。

    然后的处理就简单了,公文再次逆向传递,每一级衙门都要附属意见,最后交到县一级去具体实施。

    整个流程说起来繁琐,但是按照层级对应关系来看,倒也是简单。

    笞刑,杖刑,县衙门审理,县衙门定罪,州府衙门复核。

    徒刑,县衙门审理,州府衙门定罪,刑部复核。

    流刑,县衙门审理,州府衙门第一次复核,刑部定罪,大理寺第二次复核。

    死刑,县衙门审理,州府衙门第一次复核,刑部定罪,大理寺第二次复核,门下省第三次复核,天子御笔亲批。

    总之,刑罚越重,涉及的衙门就越多,整个流程就越长。

    当然了,这是比较理想化的状态,规定肯定是这么规定的,但是具体操作起来,就变了样了。

    主要原因,还是整个流程过长,消耗的时间太多。

    比如,一个罪犯入室行凶,杀了人家一家三口,犯人抓到了,如果按照流程走的话,少说得折腾半年,不但是人家苦主等不了,就是县太爷也不愿意等,这样的畜生,还让他在大牢里面糟蹋半年粮食,别说对不起苦主了,都对不起农民伯伯的辛苦。

    怎么办?

    县太爷直接发令,给我打,打死拉倒!

    县衙衙役,找那身强力壮的,大棍子论起来,往死了打。

    前文说过,唐朝的刑杖、大杖、小杖各有规格,大杖那种,玩了命地往后背上招呼,一般人可扛不住三五十下。

    反正基本上,一顿招呼,肯定能把犯人当堂打死。

    按规矩、按流程说,这样肯定不对。

    但是人家县太爷也有说的啊,按律,可分三次,共刑杖二百下,他杀了人家一家三口,还不承认,我懒得跟他废话,就直接动刑了,谁知道这小子凶残归凶残,不禁打啊,三十刑杖下去,打死了,怨谁?只能怨他命不好,又或者,是人家一家三口在天有灵,借了我县衙役之手,给自己报仇雪恨来了……

    这么一说,谁还因为一个丧尽天良的必死之人,跟县太爷较劲去?

    行吧,就这么着吧,下不为例哈……

    这便是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了。

    那为什么说大理寺的职责,侵占了刑部的一部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