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顶点小说网,读书愉快,有事请随时给管理员留言

手机阅读 | 免费注册 | 用户登陆 | 忘记密码

首页>玄幻奇幻>大侠请选择> 第三百九十四章 至高神典

上一章 | 作品目录 | 下一章 | 报错求片

背景色: 字体: [ ]

第三百九十四章 至高神典

    苍穹浩瀚,无边无垠。



    大翼鸟翱翔于白云之下,朝着鬼婆所在的方向而去。



    熊如海盘膝而坐修炼着功法,一门来自于道之境修士战钺的道功。



    战心拳,一门初阶道功的拳法。



    对于熊如海这一名散修而言,能够得到道阶功法就已经极为不错了,更何况是适合自身的初阶道功拳法。



    修行了一段时间,总算是凝练出了勇战之心,熊如海方才从修行中睁开双眼。



    战心拳作为一门初阶道功,自然是非比寻常。他所需要的一点,那就在于勇战之心,一往无前的霸气。



    唯有凝练勇战之心,方才可以施展出战心拳。



    好在熊如海本身就是修炼拳法的,也是擅长勇猛一道。故而,修炼起来倒是没有太大的困难,总算是达到了第一步。



    虽未将战心拳入门,却也算是入门了。



    熊如海的目光落在了秦风身上,秦风依旧是在修炼了。回想着先前所发生的一切,心中的情绪仍旧是难以平静。



    秦风一己之力击败了苍绝、陶卓、左冷星三名无上境中期的修士,并且将龟罗兽给轰飞了。



    如此实力,当真是惊世骇俗。



    且在熊如海靠近秦风之时,秦风将战心拳与修行感悟都递给了他,让他颇为诧异。



    以秦风实力,再加上先前的情况,完全可以独占全部东西,却没有。依旧将东西给了他,让他先行修炼。



    两方商量之下。



    秦风直接取得陨灭环,他可以先行修炼战心拳与观看修行感悟,然后再传授给秦风。



    然而熊如海却发现,战心拳、修行感悟都像是一次性的功法玉简。一旦修行、感悟之后,便是无法传授给他人了。



    好在,秦风也不在意。



    只是,从离开龟元岛,秦风就一直处在了修行状态了。



    “罢了。”



    “以秦风的实力根本就不是我能够担心的。”



    “总算是得到了一门道功,还有着道之境修士的修行感悟。我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,争取早些突破无上境。”



    “若是我能够突破无上境,到时候就算是南湘子、木上道人都不是我的对手。”



    熊如海眸光闪烁着,有着兴奋、有着开心。紧接着,再次闭眼修行了。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秦风运转着血灵真诀,引动天地灵气,在体内运转着,激发着血肉之力,运转全身,恢复着伤势。



    他表面上看去上毫发无伤,却并非是如此。



    陶卓最后的一剑,还是让他伤到了。



    体内有着剑气在肆虐着,摧毁着他的经脉血肉。



    好在秦风修炼的为血灵真诀,一门极为强大的道功。在这一门血灵真诀的作用之下,体内经脉血肉也都异常的强大,且具有着强大恢复力。



    故而,剑气在他体内影响的时间有限,功法之下,便是很快化解了这一股力量,然后恢复着损耗的真元。



    天心道体之下,不只是让秦风天生比起一般修士要强大许多,就算是顶尖超凡势力的天才都未必比得上秦风。



    且,天心道体的存在,对于天地灵气十分亲和,吸纳恢复也快开了许多。



    不足半个时辰,秦风便是完全恢复了,并且将精气神提升至巅峰状态。但他并没有睁开双眼,而是继续修行。



    血灵真诀。



    化劫指。



    金甲力士炼力法



    元力斩神术。



    三门道功、一门道术,都需要修行的。



    又过了一个时辰。



    秦风从入定修行之中睁开了双眼,眼中隐隐有着一抹血光流转。尤其是左眼内,更是蕴含着一丝诡谲奇特的气息。



    随着秦风修炼血灵真诀,对于神通吞噬血瞳的掌控似乎越发的熟练。虽然不曾动用,可秦风清楚他已经可以完全掌控吞噬血瞳了。



    纵然是吞噬血瞳所带来的血腥、凶戾气息,完全可以以血灵真诀化解。



    这,便是血灵真诀的玄妙。



    秦风眼神一动,一个界面出现在眼前。



    宿主:秦风。



    境界:真我境圆满。



    体质:天心道体。



    功法:



    真元修炼之法:血灵真诀。



    道功:踏月追星、化劫指、金甲力士炼力法



    超凡绝学:天龙战戟、星火神指、大罗手印、雷神锻身诀、烈火轰天拳、牛魔拳、魅影无形……



    道术:元力斩神术



    术法:灵眼术、控火术、御风术、遁地术、虎煞吞灵术、天照追踪术



    神通:吞噬血瞳。



    道器:陨灭环。



    武器:鎏金飞天锤、黑山枪。



    丹药:神元丹。



    特殊:万魂珠、长青生机木。



    任务:一、前往南海,集齐金龙令,奖励二阶月级奖励。



    任务点:250。



    化劫指、元力斩神术赫然其上。



    化劫指达到了小成境界。



    金甲力士炼力法从九星超凡绝学成为了道功,并且达到了小成境界。且,距离大成境界也不远了。



    元力斩神术达到了大成境界,距离圆满境界也只是一步之遥。



    其他几栏倒是相差不多,任务点多了一百点。



    当然250点的任务点,对于秦风而言还是太少了。虽说可以用来强化功法,可强化超凡绝学并无用处,还不如继续等待着。



    秦风瞥了眼一旁的熊如海,随着熊如海掌握了战心拳,一身的气息似乎都强大了几分。即便是距离半步无上境,也相差不远了。



    再加上道之境修士战钺的修行感悟,熊如海必然能够在十年之内突破至无上境。



    “鬼婆?”



    秦风低语一声,清楚他此行的目的。



    寻找鬼婆,询问金龙令所在的神奇岛屿。



    “秦风?”



    熊如海也睁开了双眼。



    “看来战心拳极为适合你。”秦风淡淡一笑。



    “这一次多谢你,若不是你在,我可能得不到战心拳,甚至于连姓名都要交代了。”熊如海道。



    “不必客气,这本就是你的机缘。何况,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,”



    秦风平静道,一个陨灭环带来的作用,可比起战心拳、修行感悟要好上许多:“何况,你带我寻找那个神秘的鬼婆了。”



    “对,鬼婆。”



    熊如海笑道:“此地距离鬼婆所在不远,最多半个时辰,我们就可以达到鬼婆所在之地。只是鬼婆的个性与叶婆婆不一样,更加的阴冷,更加的诡异,更加难以相处。”



    “所以,你若是见到鬼婆的时候,需要注意一些。”



    “这一点我听闻过。”秦风道。



    大翼鸟双翼一展,速度提升了几分。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南海上的一座普通岛屿,岛屿之上有着一个悬崖峭壁,海浪冲击着悬崖峭壁,发出了哗啦啦的声响。



    悬崖之上站着两人,一者极为的俊俏,一袭蓝衣,眸子有如星辰一般,蕴含着无数的秘密;一者白衣飘飘,神情淡漠,眼中偶有剑意迸发而出,惊世骇俗。



    “没想到你会来南海,真是让我意外。”白衣青年瞥了眼蓝衣青年。



    “只是有些事情需要处理,正好是在南海之中罢了。”蓝衣青年苦笑一声,“若是知晓目的地所在,我并不愿意前往。”



    “哦?那是什么地方?”



    白衣青年带着几分好奇,看向蓝衣青年:“能够让大夏神法宫的天才有莘衍都头疼的地方,我真想要去看一看。”



    有莘衍,大夏三大怪物之一,大夏神法宫天才弟子。



    “若是万剑宗剑子想要前往鬼海绝域,我当然是愿意。”有莘衍笑了笑。



    白衣青年便是万剑宗传闻的剑子,令狐剑心,闻名整个南海的天才。



    “鬼海绝域。”



    剑子令狐剑心闻言,眼神陡然一凛,盯着有莘衍:“有莘衍,你去那种鬼地方做什么?纵然是我等,若是陷入鬼海绝域之内,也是九死一生的。”



    “虽说鬼海绝域内有着一些特殊宝物的存在,纵然对于无上境,对于道之境的修士都有着莫大的好处。”



    “可以你大夏神法宫天才的身份,就算是想要这些东西,大夏神法宫也会为你取得,无需你亲自动手吧。”



    “我必须亲自前往。”



    有莘衍平静道:“此行不只是为了取一件东西,也是对我的一种考验。若是完成这一次的考验,我便有资格继承神法宫的至高神典?!”



    “至高神典?!”令狐剑心眼中迸发出一道剑光,“看来我要提前恭喜你成为神法宫的宫主了。”



    至高神典乃是神法宫的至高绝学,与万剑宗的万剑归一诀不一样,那是蕴含着术法一道的核心所在。



    且,至高神典不只是神法宫的至高绝学,也是唯有神法宫宫主能够修炼的绝学。



    若是有莘衍得到至高神典,就代表着他将成为神法宫的宫主。



    “神法宫宫主?”



    有莘衍轻叹一声:“成为神法宫宫主可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,何况我想要的是研究各种术法,并非神法宫宫主之位。”



    “若是你需要,可以让给我。”令狐剑心笑道。



    “以你剑子的身份,定然能够成为万剑宗下一任宗主。”



    有莘衍瞥了眼令狐剑心,笑道,“难道,你会为了神法宫,而舍弃万剑宗的宗主之位。若是如此,恐怕万剑宗会先杀向神法宫。”



    “嗯,很有道理。”令狐剑心耸了耸肩,“我师叔所酿造的剑泉之酒快要可以了,若是你的任务来得及,可以先饮完剑泉之酒再说。”



    “剑泉之酒,许久不曾饮用,好。”有莘衍笑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