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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>都市言情>替嫁神医:腹黑世子,甩不掉> 第1298章 目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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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98章 目标

    还有这,这要命的香味!



    脸上蒙着黑布,都不能阻挡这诱人的肉香,真是太折磨人了,真想立马杀下去,趁机也尝几口吃起来啥味道。



    可是不行啊,他们是来杀人的,但是对方这样,他们心里反而没底了。



    对方能这么肆无忌惮的吃肉喝酒,会一点防范都没有?



    “怎么办?就这么干看着么?”一个黑衣人低声问另一个。



    “先别行动,他们总不会通宵吃到天亮去的,等他们吃好结束睡下再说。”另一个比较谨慎的说到。



    好吧,那还要继续煎熬吧!另外俩在心里默默的叹口气。



    院子里,牧莹宝吃着吃着,觉得有人在看自己,寻了一圈找到了人,正是在老实烤肉串的花梁,见自家夫人终于看向自己了,委屈的瘪了瘪嘴。



    “你笑什么?”薛文宇看着媳妇忽然发笑,好奇的问。



    牧莹宝笑着摇摇头,清了清嗓子对着烤架那边大声说;“你们几个烤串的辛苦了,别光烤了,现在已经供得上吃了,你们可以边吃边烤,别把肉串烤糊了就行。”



    “知道了,谢谢夫人。”那边三个烤串的人欢快的更大声的应着。



    花梁也不往夫人这边看,拿起一串羊肉串,张嘴就吃。



    主子若是真的要较真儿,他至少也吃到了,哼。



    一脸吃了三串,都没听到主子制止的声音,哼哼,花梁这才松口气,放慢了吃的速度,慢慢品尝起来。



    图子又给他们三送了酒来,这种日子简直不要太美了!



    “云珠,喝一点吧,夫人酿的葡萄酒,说咱女子喝最合适,对身体也好。”南珠再次问云珠。



    云珠看着南珠面前琉璃杯里色泽紫红的酒,犹豫了一下;“好吧,给我倒一点点就好。”



    南珠原本就准备好了两个杯子,闻言立马给她倒了大半杯。



    生怕她真的喝不惯,倒掉了可惜。



    “怎么样,好喝吧?夫人带着我们亲手酿的呢,用葡萄哦。”南珠已经饮了两杯了,小脸红扑扑的话更多了起来。



    云珠抿着嘴连连点头,真的很好喝,又喝了一口;“夫人好厉害,还会酿酒。”



    “那是,夫人会的可多了,就咱屋里的那几样小食,也是夫人带着我们做的。”南珠得意的告诉着。



    “是啊,就说么,我都没见过。”云珠说完,又喝了一口酒,太好喝了啊。



    喝了举起手中的琉璃盏,对着灯笼的方向照着,晃了晃;“南珠,这个杯子很贵的吧?”



    南珠摇头;“这个我不知道啊,夫人买的,她说饮这个酒就要配这个杯子的。”



    “南珠我问你点事,你听了别生气哈。”云珠因为饮了酒,胆子也大了些,低声的说到。



    南珠点头,咬了口烤串,听着。



    “你是婢女呢,还有他们也都是随从手下,可是,夫人就能让你用这样贵的东西?他们也能跟着一起吃,吃的还是一样的?还有,大家都能住上房?”这个问题,云珠早就好奇了,但是觉得问这个太不合适了,就一直没开口。



    南珠一听就笑了;“就这个啊,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啊。我家夫人吧,就是这样,她从来没把我们当下人看的。她说人只有性别男女之分,只有善恶之分。



    她还不喜欢我们下跪,不喜欢我们以奴婢下人自居。



    我们在她跟前,只要最好自己要做的事就行了。夫人把我们当家人,当亲人。”



    说到这里,南珠眼圈一红笑着,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。



    “家人,亲人?”云珠重复这两个让南珠动容的词,自己也是有家人和亲人的,可是他们对自己却是如何的?



    “云珠,咱不说这些,烤猪蹄来了,快趁热啃。”南珠拿起边上的干荷叶包起一块刚送过来的烤猪蹄,递给了云珠。



    啊,啃?就这么啃?当众?



    云珠下意识的放下手里的酒杯,接到手中,往四周看了看。



    就见其他桌上的那些男的,根本就不用什么荷叶垫着,直接就开吃,不对是开啃了。



    “对呀,不啃怎么吃,夫人说了,这个就是要拿在手上大口的啃才过瘾。你不用多想,这种场合跟本就没人会注意你的吃相如何,都只顾自己吃了,动作快的,能比别人多啃一个才是正经。”南珠说完,对着自己手上的烤猪蹄咬了一大口,扭头看着边上桌边的图子腮帮子也是鼓鼓的看向这边,俩人一起笑了。



    这一幕落入云珠眼中,也觉得自己太矫情了,像自己这样在整个镇子上都已经出名的,更加用不着在意那些了。



    这样一想,云珠也学着南珠的样子,朝手中的猪蹄啃了一口。



    跟自己以往吃过的完全不同,一点都不油腻,还很有嚼劲,云珠也放飞自我,什么都不管了!



    难道说自己吃相好,别人就不会议论自己了?娘家就会心疼自己了?付家就会愧疚了?



    “我也来考考你们大家,手中吃的猪蹄,还有没有别称呼?”牧莹宝见大家只顾着吃了,都没人出声了,忍不住开口到。



    “夫人,属下知道,还叫猪爪。”



    “夫人,有的地方叫猪脚,有的地方叫猪手。”



    夫人一开口,一片想应的,当然,抢答完眼睛是看向主子和夫人这边,嘴仍旧没闲着,继续啃。



    “好,大家说的都很对,可是有谁知道,猪脚和猪手这两个称呼,有什么不同么?”牧莹宝又问。



    不同?一个是脚一个是手啊,很多人这么想,但是他们这回没积极的抢着回应。



    因为他们觉得,夫人不会无缘无故的这么问,答案不会这么简单的。



    “嫂子,可是因为地域不同,风俗习惯不同,所以叫法也就各有不同?”开口的,是饮了药酒的星辰。



    虽然是药酒,度数也低,但到底也是酒,并且他多年都没喝过了,此刻也是带了醉意的,声音中难掩的兴奋。



    牧莹宝笑着看向星辰,这小子性格真好,瘫在床上多年,还能保持乐观和开朗。



    “星辰你说的也对,但却不是我想要的答案哦。猪手跟猪脚的最大区别是,猪手其实指的是猪的两只前蹄,猪脚是两只后蹄。若是到了真的讲究的地方,你跟卖猪肉的说要买猪脚他会给你拿猪的后蹄。



    你若是想买前蹄,就得告诉他你要买猪手。”牧莹宝直接告诉了答案。



    “夫人,都是猪的蹄子,前蹄和后蹄有什么区别啊,大小?”有人不解的问。



    听他这么问,喝酒的花大厨就笑着摇头。



    牧莹宝看着花大厨如此就笑着说;“这个问题还是让花大叔来告诉你们吧。”



    花大厨就放下酒杯,身子坐正了些;“区别大了去了,猪的前蹄比后蹄好啊,前脚骨架和关节较小,肉厚,蹄筋多适合烧,炖卤煨很多种做法。



    后蹄细长骨头多,现在你们手上啃的,就是猪前蹄也就是猪手了。



    谁若是不信的话,明个买几个后蹄做给你们一吃就知道了。”



    “啊,这样啊,看着长的都差不多啊,花叔,后蹄不好吃还是别买了,你都这么说了,我们当然信了。”有马屁积极分子,抢着拍。



    屋顶的黑衣人,郁闷的快吐血了,吃就赶紧吃啊,讨论什么猪蹄子?无聊到这个地步了么?



    “哥啊,今晚就咱三,能成事儿么?”



    “就是,那么多衙役,都没沾到他们的边,就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,咱行么?”



    另外俩很是担忧的问,真不是长他人志气,灭自己威风,这是事实。



    “担心什么,忘记咱们今晚的目的了么,又不是把他们都干掉,只要弄死几个就行了。”带头的冷笑着说到。



    “也对,那我就选那个瘫子吧,稳妥。”



    “我选付家那位少夫人吧,哥,你选哪一个?”一个好奇的问。



    顺着那位的视线,落在院子里的那个大肚婆身上了……